老旧的平房坐落在街道两旁,白墙上刷着又红又专的标语,除了供销社和厂子,秦岚就没看见有二层的房子。
她怔怔的看着街上的行人,一个劲的瞧大家身上的白衬衣、厂子制服、黑布鞋和碎花裙、塑料凉鞋。
再低头看自己,也是一身碎花裙,脚上还踩着一双亮黄色的塑料凉鞋。
秦岚:“……”
这鞋丑到了一定的境界,放在二十一世纪肯定是连卖都卖不出去的,可现在却是时髦的存在。
再摸摸身上的裙子,的确良布料,跟记忆里的院长奶奶的衣服料子一模一样。
秦岚站在原地幽幽的叹了口气,终于确定了自己真的是穿越到了八十年代,穿越到了一本书里。
同名穿越定律,居然还真的存在!
秦岚欲哭无泪,看着来来往往的路人一脸生无可恋。她穿越的这本名字叫《重生之逆袭》,是一本女配重生文。
女配重生回来,把原女主的团长丈夫抢走了,随军养娃,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。
而原女主,也就是跟秦岚同名的那个,被设计嫁给了女配的丈夫,变成了重生女配的对照组,丈夫不疼,孩子不爱,还被婆婆磋磨,过的十分凄惨。
秦岚看过后就觉得十分离谱,这女配重生就重生,抢男人就抢男人,但是干嘛把原女主推给上辈子她自己的老公啊?
女配上辈子过得惨,也得叫原女主尝尝?这什么毛病?什么逻辑?人原女主上辈子又没惹她!
她自己眼红别人过的好就算了,还使坏?这种人都能当女主?
秦岚当时就忍不住评论吐槽了几句,结果遭到作者的阴阳怪气和读者无脑的袒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