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都的郊区,再往外就是庄稼地了,王煊宇的三人乐队,便是在这里开演唱会。
王煊宇本人是吉他手兼主唱,两个伙伴分别负责贝斯和架子鼓,之所以放在这里,因为距离居住区太近,会扰民。
距离居住区太远,又怕引不起轰动。
“我曾经问个不休,你何时跟我走,可你却总是笑我,一无所有……”
为了造势,王煊宇起头就是崔健的《一无所有》,嘶吼声震动天地,还真让不少人驻足。
多数还是女生。
仅以帅度来说,王煊宇算得上是小鲜肉,他还留着猫王的蓬巴杜立发,也就是众所周知的飞机头。
不过她的歌声就有点差,高音上不去,低音缺乏韵味,一味地向原唱靠拢,缺乏自己的特色。
这也是他的优点,有七八分崔健的风采。
在业余歌手里面算是相当不错的了。
当周佩洁坐着奔驰到达,一身白色华贵婚纱亮相,顿时引来了一阵诧异的目光。
街头唱歌的很多,穿着婚纱看演唱会,多少有点离经叛道。
特别是,这婚纱太过华丽,闪烁着珠光宝气。
这时候王煊宇正唱到最后,看到周佩洁,感情更加丰沛。
“噢,你这就跟我走,噢,你这就跟我走……”